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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云智慧新城B地块(生活展示馆)项目桩基检测及边坡监测比选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3-01-05 09:10:16    浏览量:4062

福建省鸿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决定将瑞云智慧新城B地块(生活展示馆)项目桩基检测及边坡监测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瑞云智慧新城B地块(生活展示馆)项目桩基检测及边坡监测

2.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瑞云智慧新城

3.项目总投资额:约400万元

二、本项目委托服务事项

1.服务事项:瑞云智慧新城B地块(生活展示馆)项目桩基检测及边坡监测等。

2.服务周期:①桩基检测自进场之日起15天内出具合格的检测成果报告;②基坑监测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实际天数以现场要求为准。

3.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三、服务取费

序号

项目

工程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桩基检测

 

 

 

52080.00

 

1

低应变检测

24.00

25.00

600.00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3250KN

2

静载

15600.00

KN

3.30

51480.00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3250KN,2根

边坡监测

 

 

 

12373.95

 

2.1

监测点材料及布设费

 

 

 

3100.00

 

2.1.1

平面基准点

2.00

500.00

1000.00

 

2.1.2

高程基准点

2.00

300.00

600.00

 

2.1.3

坡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点

10.00

150.00

1500.00

 

2.2

监测费

 

 

 

7601.60

 

2.2.1

平面基准网观测

4.00

/点·次

560.80

2243.20

2个点,每点2次,4等标准取费1402/点

2.2.2

高程基准网观测

2.00

/km·次

215.20

430.40

1KM,2次,4等标准取费538

2.2.3

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140.00

/点·次

21.20

2968.00

10个点,每点14次,4等标准取费53/点

2.2.4

坡顶沉降监测

140.00

/点·次

14.00

1960.00

10个点,每点14次,4等标准取费35/点

2.3

技术服务(报告)费

 

 

 

1672.35

 

合计(元)

64453.95

备注:本项目服务费为固定单价,增值税率为6%。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检测和监测所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不因市场价格以及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3.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比选申请人近一年无违规违法安全事故行为,且未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6.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在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材料。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19下午15:00;

2.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2楼2208会议室

3.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650938652

4.公告方式: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jdnadi.com/)公示;

5.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6.联系电话:15959295086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到,比选人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未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2.资格审核。《比选函》和《授权委托书》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服务事项、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比选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比选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选邀请书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4.抽球比选(按各比选申请人签到顺序作为代表球号,不在另行抽取)。从符合条件的比选单位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家候选单位。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在推荐中选候选人前,比选人应当对拟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5.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6.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7.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8.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人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人;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人。

七、其他事宜

1.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单位仅有一家,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

2.中选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附件:比选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比 选 函/store/kindeditor/file/20230105/20230105154614_89461.doc